间首先能确定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没有亲人,全是孤儿。
因此,既来之则安之。
他为什么会穿越,本名又叫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已经身在这里了。
从煤气中毒的状态里醒来的一刻起,他就取而代之,成了宁卫民。
拥有了一条全新的,充满了无数机会的,人生之路。
而这,也就是他肯去卖血,救康术德的根本原因。
想想看,八十年代是个什么样的年代啊?
那就像“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片头一样,散发着红底金字儿的万丈光芒!
那是百废待兴,我国由弱转强的起点,是改革屡创奇迹的最好年代。
伴随我国从无到有,经济腾飞扑面而来的,是数不清可以赚大钱的机会。
甚至无论是任何投资品种,现在都处于历史大底。
那么毫无疑问,任何人身处他的位置。
如果未来不打算去争一争全球首富的宝座,也必定会去尝试超越“二马”的成就。
即使是再没出息,缺少理想和抱负的人。
也能轻而易举的坐享荣华富贵,过上左拥右抱、前呼后拥的好日子啊。
因此把他从这个年代唤醒的康术德,等于是把一张没填写数字的时空大彩票塞在了他手里。
这是给了他成为富一代机会啊。
当然会让他视为自己的贵人,宛如再生父母。
再说了,就连从蛋壳里孵出的小鸡小鸭,都会把第一眼看见的活物,当成可以依赖的对象。
而他一醒来,就看着这位老人家,给他喷水、扇风、擦脸的。
甚至让他一度误以为,这老头儿就是他占据的这个躯壳真正的亲人呢。
他又怎么能对老爷子不心生好感?
虽然等他逐渐搞清了自己的状况,发现康术德实际上是和自己争夺这两家小房的对手。
可这无疑,更让他充满感动和信任感。
没的说,这老爷子,确实心善啊。
绝不是为了一个利益,没有底线,丧失了良知的人。
而且除了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最后还有关键的一点。
其实对他而言,作为打小鼓的前辈,康术德本身就值得他敬仰和尊重。
因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年代之前,他也是靠文玩古董吃饭的。
干的是回收当票代赎典当行抵押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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