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了“无罪”,所有人顷刻炸锅。
其实他并不确定男孩是有罪还是无罪,虽然所有的证言和证据都指向男孩是杀死自己父亲的凶手。
他选择的理由是:这条判决攸关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的命运,我只觉得我们该给他一个机会。
礼貌儒雅的微笑,不急不徐的解释,体现出他的冷静、良善和耐心。
陈伟杰演了那么多电影,但是在这部电影里面,他的角色尽管连名字都没有,但是却由衷的令人赞叹。
两个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为讨论激烈的展开吹响了号角。
“偏见”可以算是一个人潜意识当中由于经验等因素形成的对事物的认知。偏见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十分普遍,因为我们的大脑无法随时随刻地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独到的见解。我们已经习惯于用各种标签来定义各种各样的事物,这也是偏见的一种,我们离不开偏见的同时也在依赖着偏见为我们做出的决定。但是,也正是因为偏见的存在,许多真相被蒙蔽,无数人因此而蒙冤,本片就很好地说明了偏见的缺陷之处。
其实《十二怒汉》的案件本身就带给了大家一种理所当然的会有的偏见,数小时前的儿子与父亲争吵,数小时后父亲就被杀害了,并且有人在案发现场见到了儿子的身影,儿子原本就经常忤逆父亲,平日作恶多端,又是从小生活在贫民区,被罪恶所长期熏陶。仅凭这点描述我们就会认为这个儿子一定是个恶贯满盈的残暴之徒,是他无可救药地杀害了自己的父亲。这样的想法几乎是不经思考就浮现在了脑海中,这就是偏见在自我认为无意义的事情上节省脑细胞的方式。正是这样的偏见贯穿了整个庭审过程,如果不是那位陪审员提出了异议,我们可能一辈子就会对这样的认知坚信不疑。
事实上,在现实当中,我们其实同样的存在着类似的偏见,网络上随处可见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键盘侠,他们总是通过网络获取了一定的信息,然后就开始根据自己的想法推论出一个自己认为的可能的答案。
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偏见?
刚开始十二位陪审员在房间内的主流想法是:那个男孩一看就是凶手,物证人证确凿,还有什么可谈的,实在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还不如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估计观看这部电影的大家也是这么想的吧。
我们来剖析一下,我们为什么问题不经脑子就能有结论了呢?就因为自己认为这件事不重要,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去死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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