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妖精跟着他,却有一个隐性的好处,那就是不差钱。
光是去年送给小妖精的那部绘本,税后版税就超过一亿日元。
要不是资金走的是云上文化的账目,两个多月后小妖精就要凭那部绘本,直接上作家缴税榜了。
正所谓有钱气就足。
霓虹事务所能够拿捏艺人的最重要手段,就是封杀,断绝收入。
霓虹的艺人合约,基本都带有优先续约权。
就算没有优先续约权,艺人即便合约结束,想要转换新事务所,也必须原事务所同意。
这是业内不成文的潜规则,所有事务所都默认遵守。
无论艺人是否当红都一样。
这种情况放在阿美利卡,根本就不可能出现,那边成名艺人没事就炒经纪公司才是常态。
就算在华夏,公司虽然也很有权力。
但因为市场够大,明星就算被封杀,自己单干照样能活的很滋润。
可在霓虹,要是没有事务所支持,艺人连工作都找不到。
究其原因,还是市场小机会少。
毕竟看霓虹艺人收入就知道了。
当红艺人拍一集电视剧最高几十万日元。
电影三百万日元左右就封顶了。
艺人的电视剧,电影受欢迎又能如何。
霓虹不是华夏,工作数量少的可怜。
拍剧的电视台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电影市场更是落寞到大制片厂都快倒闭完了。
每年开机的正片连粉红电影的零头都没有。
想靠这些赚钱,几乎是痴人说梦。
这也导致了艺人只要成名,想要赚钱只能靠三样东西。
写真,唱片,还有广告。
而这些最重要的赚钱渠道和资源,偏偏全都掌控在上游会社手中。
不经过会社同意就独立,就基本要和这些资源说再见了。
霓虹艺人本来收入就低。
看看艺人年收入排行榜,上面排名第一的明星,一年收入还没有如今羽生秀树一天赚的多。
而那些上不了榜的普通艺人,甚至还要靠事务所的工资生活。
一旦被事务所封杀,等待他们的结局将会非常凄惨。
这也是霓虹艺能界潜规则横行的主要原因了。
除了封建陋习,阶级固化,和圈内顶层掌握的权利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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