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壮任由他打骂,翻来覆去就是那句话,如果小南瓜被枪毙了,我也不活!
这句话救了我的命。
按照我俩的罪名,铁花生是吃定了,庭审那天,法官正要敲锤宣布我俩死刑,县里有位大人物火急火燎地出现,劫了法场,要求中止庭审。
后来我经过多方打听,才晓得是北京城一位老首长,亲自打电话过问这件事(名字有点吓人,我就不说了),他说案子还有蹊跷,科考队有位女同志醒了,要替我们伸冤,希望下面的同志呢,先把案子压一压,别急着审判,不能不明不白就把罪定了。
稀里糊涂的,我和葛壮又被带回了拘留所,过的是掰着手指头数天天的日子,辗转两个多月,第二次被押去庭审,罪名轻了许多。
法官落锤,最终判定我们犯的是倒卖文物罪,葛壮两年,我判了三年!
走私国宝和倒卖文物,听着好像没什么差别,性质却完全不同。我俩被分开关押,葛壮去了西北喝沙子,我则留在西南,进了劳改队的伐木场,后来辗转藏南,又挖了半年铁路,日晒雨淋,活成了行尸走肉。
劳改队的伙食定量不够,葛壮一有空就给我写信,说他老饿肚子,想念小义庄,想我和牛子沟的村民,在这里,黄沙漫天,出个门都要拿黄布裹脑袋,活的特么还不如一只鸵鸟,百里赤黄,炎炎烈日,连个蚱蜢都逮不到,还有一年劳改的日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下来。
我那时候正从藏南修完铁路回来,又回了伐木场劳改,收到信已经是好几个月之后了。
满满的一大叠信签纸,上面全都是胖子秀娟的字迹(这死胖子念过中专,在九几年也算个知识分子了),我把信拆开,一封一封看完,晚上守着伐木场,点着油灯给他回信,边写边抹眼泪。
胖子在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里,质问我为什么不给他回信。
他说春雨绵绵,万物复苏,又到了该交配的好季节,南边该下雨了吧?愁雨不断,你过得怎么样?咱们可是铁打的革、命友谊,不能蹲了一年号子,关系就生疏了。
我给他回信,“大西北烈烈黄沙,胖子你要逮不到蚱蜢,可以抓地鼠和蛇烤来吃,我这边还有两年苦日子可熬,骨髓都快熬化了,还不晓得哪天是个头。
劳改队流离辗转,又是修铁路、又是挖矿山,祖国河山一片大好,哪里的建设需要添砖加瓦,我们就被组织安排到哪里。胖子你收不到的我回信,也别急,我正忙着位祖国建设添火加柴呢!”
这是我和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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