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陈芸戴在手腕上的那一块。
钟表在积雪中结冰了,深深嵌入了里面,我鞋子下面的掌钉踩碎了冰层,才会发出刚才那种声音。
“胖子,你快过来!”我心中大骇,急忙将火把插进积雪堆里,双手使劲刨着积雪,两三下就把那手表给撬出来,却在手表边缘看见了一层黑色的血迹,用手指一刮,还未彻底凝固。
“糟糕,陈芸妹子该不是已经遭遇不测了,怎么表手腕上有血啊!”葛壮顿时咋呼起来。
“你特么闭上臭嘴!”我气得差点把表塞到他嘴巴里,红着眼睛低吼道,“陈芸的手表被遗失在这里,说明她肯定来过这儿,赶紧找找这附近有没有脚印,快点!”
我心乱如麻,这块手表挺值钱,好像听陈芸说过是丹尼尔什么惠灵顿的,外国牌子,总之价格不低,她时常戴在手腕上,所以我一眼就能认出它!
我和葛壮沿着发现手表的地方不断转着圈子,一寸一寸地寻找,恨不得就把积雪翻个遍,连续寻找了十几分钟,我这边都没有什么发现,倒是葛壮率先传来了一道惊呼,
“小南瓜,你快过来这边看!”
听出这惊呼声中夹杂着得惊恐,我的内心一下子就揪紧了,心中祈祷陈芸可千万不能有事,一边大步朝着前面冲去,来到葛壮身边,却见他已经在积雪中刨出了一个坑,皑皑白雪下露出了一个人的手腕子,已经被积雪冻成了乌青色。
好在这手腕子很粗,一看就是男人的手臂,并非属于陈芸的。
“快,挖开看看!~”我并不迟疑,立刻将铲子取下来插进了积雪当中,一铲子一铲子地刨着雪地,大概花了五六分钟时间,我和葛壮才连手从冰坨下下面刨出了一个人——零下三十多度的气温,积雪早晚会结成冰块,把人埋在积雪下面,过不了几个小时,人体内的水分也会凝结僵硬,所以这人已经快成冰雕了。
积雪下刨出一个我和葛壮都不认识的家伙,覆盖在一层白色的冰霜下面,年纪看不起来不大,也就二十多岁,身上穿着迷彩军服,五官歪斜,定格在了临死前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他的胸部和腹部,葛壮数出了三个窟窿眼,都是被子弹打穿的,贯穿伤痕,直接死因是因为失血过多,被染红的衣襟已经在积雪下凝聚了,跟个厚铁片似的,冰坨子很硬,里面还残留着大块凝固掉的血浆。
“这人是中弹死的,为什么?”葛壮震惊了,数着尸体身上的窟窿眼,说打死他的人装备很先进,这种弹孔不是手枪留下来的,而是威力巨大的突击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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