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没问题的。
“我叫克雷斯...”
听到对方名字的时候,拜伦坐的更直了,在心里也决定要把对方雇佣下来。
因为就像雅米拉法提斯他们一样,克雷斯也是于骑砍英雄的一份子,而且还是所有英雄角色当中最年轻的一位!
“我的天,我怎么没早点想到这点!”
拜伦在心里暗暗想到。
不过克雷斯并没有在意他的表现,而是开始叙述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在一座城堡附近,我父亲很早就死了,我的母亲继承了那片土地。但是我家的那些混蛋亲戚抢走了我母亲的田地,我们几乎失去了一切。”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和我母亲走了很多地方,在很多村子里待过。我们没有钱,但是就算这样那些家伙也会欺负我们,并且以此为乐。他们把自己受到的痛苦,强加到我们身上,在那个时候,我就跟着那些失去父母的朋友们学会了扒窃,弄明白了如何开锁,抓住老鼠填饱自己的肚子。我甚至跟着几个男人学会了如何用匕首划开别人的喉咙,只需要很简单的一下就够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当时是如何活下来的。但是我知道,在我妈妈离世之后,我已经能够自己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了。”
“我不会写字,但是我能用匕首切下那些会写字的人的手指。我知道人类心脏的位置,知道从那几根肋骨之间刺进去能要了一个人的命。当然,就算那个人不在我的旁边,我也能隔着五米用飞刀准确的插进他的喉咙里。”
“我在阴影下活了很久了,死在我手下的人并不比你手下的那些战士要少。如果你需要我打开藏宝物的箱子,或者刨开人的肠子取出里面的金币,我都会乐意去做的。”
“至于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原因也不复杂。我之前在一个领主家当帮工,我在那里学会了做杂货,就是现在我做的这些。他们待我不错,不过有一天我看到了夫人的那个首饰,我实在是无法拒绝它...”
克雷斯说道这里,拿出了一枚镶嵌着宝石的别针,那是夫人们在宴会上胸口最漂亮的装饰品。拜伦也见过不少市面了,他可以肯定那颗小小的别针的价值肯定超过150第纳尔。
“我逃出了那里,沿途又靠着自己的本事活了下来。我来到了德赫瑞姆,听到了你正在招募人手的消息,而且我从一些熟人那里打听了一下,我想一个能够收买城里那些流氓的人应该也不会拒绝我。我来到你的营地里找了工作,干了快一个月了,我现在可以肯定,我的决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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