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我们一见如故,声气相投。
“郑天寿……”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有纨绔不堪,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
所以,这筷子,到底动还是不动?
“宋老先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吃白不吃,不吃就浪费,您放心动筷子吧。”
陈胜笑道,拿起筷子,闻着香味,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主打一个你敢请,我就敢下筷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宋瑞念叨着诗词,旋即大笑道:“好诗,好诗,恁说得对,俺吃!”
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但这一桌子菜,不应该被浪费。
饭要吃,案子也要办。
甭管有多难,俺你们斗到底!
想到这里,宋瑞便动起了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香。
“锄禾日当午……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心中有些恼火。
这粗鄙的武夫,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
该死,就差一点,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让其重拾信心!
“是嘛,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
陈胜毫不谦虚道。
废话,前世能上课本的诗,那个不是流芳百世?
而作诗者李绅,也在前世颇具争议。
有人说他是好官,有人说他是酷吏,更有甚者,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但生活却无比奢侈,日啖鸡舌三百条,还只吃鸡舌头。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是忠是奸,是清是贪。
他只知道,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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