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七具无头尸体一字排开横在草场上,清一色背朝天、身向地,饥饿的乌鸦与秃鹫,正在疯狂啃食其肉,尸体渐渐露出了白骨。
终日欺负乡里的小卒哪里见过这般慑人场面,吓得他连喊带爬跑回营寨,尿水黄汤流了一道。
不到三刻,武次将军乐贰带领一众亲卫站在这这片操场上,岿然不动。
作为一部将军,乐贰虽未经历过四十多年前的那场旷世鏖战,但年轻时却也剿过匪、平过乱、杀过人,对于这七人的凄惨死状,生性残暴的乐贰并未像身边亲卫一遍连连作呕,反而虎面生怒、双手颤抖,咬牙切齿。
生怒是因为这辽西郡居然有胆敢挑战其权威的人物,颤抖是因为杀人者以刀为笔,在七具尸体的正前方,用血写下了“三十日,取乐贰狗头”八个血淋淋大字。
看不见、摸不到的刀,更令人胆寒。
乐贰身着鱼鳞铁甲、腰跨环首刀,左无眉、右脸两刀疤,方脸厚唇、体态微胖,他低沉询问跪在地上颤抖不止的小卒,“这七人,你可认识?”
小卒哪里见过将军发威,颤声道,“回...回将军,虽没了脑袋,但小的认识其...其中一人是百夫长,小...小的,啊!”
还未等小卒说完话,乐贰长刀出鞘,手起刀落,向小卒脖颈劈砍而去。
也许是久未经战阵,刀变得有些钝了,手也失了准头儿。小卒脖子仅被砍掉了一半,倒在地上翻滚挣扎,由于气喉被砍断说不出话,只得用手来回比比划划,似在求饶,乐贰上前,双臂挥刀,三刀之下,那小卒终是身首异处。
乐贰拄剑而立,北望武次,凶光乍现,“传我将令,中军司马乐泉领一千中军,开进武次县城,县兵敢拦则斩,务必寻到始作俑者。百里辽西,铁骑驰骋,哼哼,本将军倒要看看,这是有多大的能耐,胆敢妄言取我性命。”
“诺!”乐泉领命而去,一时间尘土飞扬。
千骑卷武次,换得空手而归,此事也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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