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是斩首必赏;
现如今,有了当今刘荣的军功核算新则,军功封赏更是详细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程度。
在战争中,你作为民夫,将一车粮食送到了前线,战后便有机会得到几车粮食的奖赏;
在战争爆发前,你作为斥候打探到了敌军的动向,战后便能得到加官进爵,外加财货的实物奖励。
凡是军中立下的功勋,大到开疆拓土,小到输送军粮,几乎都能得到包括身份、地位、权力、财物在内的所有层面的奖励。
诚然,你的上官也同样会夸赞你,却不是空口无凭,而是一边把升职任命交给你,一边跟你说:好小子,真不错!
家乡的父母官大概也会夸你,却也还是不会只付出唾沫,而是会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一部分,来作为地方给予你英勇作战,给家乡争光的奖赏。
与此同时,父母官还会带着你,当着治下百姓的面宣室:咱们这个地方,出了一个大英雄、大丈夫!
男人们会尊敬你,女人们会崇拜你,就连孩子们,也会把你当做自己毕生的榜样。
父母教育孩子,也不会对孩子说:你要做xxx一样的大英雄——类似这种虚无缥缈的话;
而是会说:你看那个谁谁谁,战场上立功做了英雄,房子车子,票子妹子,啥啥都有了!
你要是也能做个那样的大英雄,也能拥有车子房子,票子妹子,还得到十里八乡爱戴、传颂,俺们也就放心了……
总结来说,就是农耕文明对于任何积极的事务,都会通过奖励——看得见摸得着,实打实能改变生活的奖励,来作为最贴合人性、最符合自然规律的提倡方式。
相传,早在春秋之时,儒圣孔丘就曾因为一件类似的事,而对自己的一位杰出弟子大发雷霆。
这个故事更是时隔千百年后,成为了华夏文明‘有功就该赏,而且必须得赏,人家赏了你就必须得拿’的坚实理论依据。
事情的原委大致为:彼时,鲁国羸弱,有许多鲁国之民外出闯荡。
而在这些人当中,有一部分在他国没混出头的人,不得已在异国他乡卖身为奴,沦为了奴隶。
为了照顾到这些流落在外,人生无望的子民,鲁国专门制定了一项法律;
该法律规定:若是在其他国家,发现有鲁国之民委身为奴,那只要你出钱赎回这个鲁国奴隶,使其恢复自由身并回到鲁国,你就可以得到鲁国的奖赏。
说白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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