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问题之所在,也是刘备无法接受的。
所以在这一点上,刘备又认为要采取儒家的宽仁理念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强,修改掉法家这过于刚猛、无情的一面。
某种意义上来说儒家能取代法家,也是统治者认识到了农民起义的凶残威力的缘由,一统八荒的秦帝国都能轰然崩塌,他们怎么能不怕呢?
怕是对的,但是一怕就弃用,把好的也给一起丢掉了,那就不对了。
他在编撰会议上提出,国家富强和民众的富强并非是对立,而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国家和民众在求发展这件事情上应当是一个通力协作的关系。
面对可以获得利益的事情,国家组织、引导,发挥领袖作用,而民众竭尽全力,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起参加,一起获得胜利,然后用公平的方式分润利益,一个都不能少。
国家富强意味着民众也能同步富强,国家获得威势,则民众也能同步获得国家的威势,分享国家富强的好处。
国家和民众之间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互帮互助、共同扶持走下去的关系。
所以刘备主张在这个问题上,应当采用法家的部分思路反过来限制法家的思维,解决法家自我矛盾的地方。
即制定严格的律法约束肉食者的权力,不能让肉食者在有限的利益之中无限的掠夺下去,将法抬到一个国家最重的位置上,以法作为裁判标准,颁行天下,使得人人信服。
而人的贪欲显然也是一个重大问题,法家提出用严刑峻法约束人性,只要律法到位,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但是在这一点上,刘备又认同一些儒家的思考,觉得过于刚猛的律法会起到反作用,堵不如疏,与其强力封堵,不如疏导。
一味的强堵,是堵不住人性的。
然而在这一点上,不单单是法家,儒家到最后也走入了死循环、死胡同。
法家讲究极致的规则,儒家却又捣鼓出了极致的道德约束,折腾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恐怖理念,最后造成了儒家的全面僵化与彻底破产。
而在刘备看来,这并非没有解决之法。
在固定的利益之中,不让肉食者得到太多,肉食者不满,民众迟早也会不满,那么就应该努力将固定的利益做大,把蛋糕做大,这样,就能在固定的范围之中,阶段性的满足人们的欲望。
与此同时,国家也会越发的强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上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成长。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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