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掌般的巨大鹿角,看上去怪异而又霸气。
“打还是不打?”
梁康波问道:“上次听你说,驼鹿的肉比牛肉还好吃一些,这打下来,少说也能得到四五百公斤的肉,到时候,屯里人每家都能分上几斤。”
说这话的时候,梁康波偏头看向吕律,等着他发话,却见吕律神色有些犹豫,又连忙问道:“咋了?有啥问题?”
他的犹豫,是因为驼鹿少,打了以后更难见到。
但细细一想,自己不打,换作是别人,也不会放过啊。
所以,吕律瞟了几人一眼,又看看那头驼鹿,决定同流:“车子倒也还有位置装!”
他也动念了,主要是又相中了那一对霸气的的鹿角。
然而,几人还在商量的时候,吕律突然看到那驼鹿的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头慢慢地低下,耳朵开始向后贴紧,他忽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连忙说道:“赶紧打,不然要遭殃的怕是咱们……”
他话音未落,那头驼鹿猛然调转身形,朝着几人就狂冲过来,如此大的体型,再配上夸张的鹿角,给人压迫感,丝毫不逊色于野猪王、熊霸和大爪子这等霸主级的存在。
赵永柯反应快,抬枪朝着驼鹿开了一枪。
只是一枪,子弹从它脑袋射入,驼鹿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在地上踢蹬了几下,很快就没了动静。
那么庞大的生命,也不过是一枪的事情。
“你咋知道这驼鹿会攻击咱们?”
吕律刚才的话,给雷蒙一种一语成谶的感觉。
“我也只是偶然听人说起过,说如果你看到一头驼鹿没有靠近你,你也不要惹它。如果你发现它的毛竖起来,头往下低并且耳朵向后,这就意味着他要从你发起进攻了。
而当一头驼鹿舔嘴唇时,不是说它觉得你很性感,这是你该赶紧逃跑的信号。”
吕律觉得,自己以前看动物世界是真没白看,现在情况一印证,居然是对的。
虽然讲的是阿拉斯加的驼鹿,但貌似外国驼鹿和国内的驼鹿,性子也差不多。
后世,这在国内是保护动物的大家伙,在国外可是泛滥成灾,经常上公路横冲直撞,引发车祸的次数,每年以万次计算,别看是食草动物,但其危险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棕熊。
平日里表现得很机敏,专门去找的时候,听到点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可胆子大起来的时候也是吓人。
尤其是在发情期的时候,驼鹿更是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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