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培养肉体本能,要不然身边随时有袍泽倒下,稍微惊惶错步,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夏侯渊站在城墙上,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现在有些明白当时郭嘉说过的话了。
『兵在精,而不在多。』
虽然这句话并不是郭嘉的首创,但是很多人下意识的还是会选择『兵多』的哪一条线来走,觉得等到自己的『兵』足够多的时候,再来转『精兵』路线,但是实际上大多数的人根本做不到。
养一个精兵当然比养一个普通农兵要贵很多,一旦折损了也会很心疼,但是在很多时候,精兵的效用并不仅仅是用来交换的,像是当下,如果说在丁零这么一群人当中,有百分十的精兵,混杂其中,作为统领指挥,那么夏侯渊这一方就必然将面临一场血战。
丁零军中除少数精锐外,大多数的士卒的武器装备都是自筹,部落头人根本不管,也不负责给自家部落里面的人更换装备,所以装具普遍很差,锈箭钝矛比比皆是。普通的丁零人唯一能改进自家装备的机会,就是去抢汉人的好兵器和铠甲来用。
这一点,非止丁零军,其实这也是汉代以及汉代之前,绝大多数游牧民族军队的常态。直至五胡乱华之后,游牧民族得到了大量华夏工匠,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进。
而现在么……
几个被拦下来的丁零头人一碰面,都觉得自家儿郎去碰不划算,所以干脆就停了下来,等待后续的部落赶到,亦或是平摊伤害,亦或是再等落后的那些奴兵赶上来……
反正乱世之中,人命不值钱,尤其是不是本族部落的人命,就更加的不值钱了。
所以,等奴兵?
或者是那个什么骨都侯?
骨都侯负责断后,但是这些丁零人并不知道,骨都侯公孙度,是真的在『断后』,是绝『后』的『后』。作为资深舔狗,公孙度当然知道舔在什么地方会让人最爽,也知道什么地方会让人最疼……
丁零人因为暴雨连绵,不得不退兵,而类似公孙度这样的外族,还有之前收拢的奴兵,自然就被留下来了,美名其曰称之委托重任,但是实际上么,就是阻挡追兵,帮助丁零大部分的部落顺利脱离。
公孙度从年轻的时候开始,最为擅长的事情,就是侍奉好头顶的人,然后将他的东西一点点的变成自己的东西,现在虽然老了,但是手艺还在……
丁零人原本就是部落的集合体,而属于丁零的奴军,便是丁零人的奴隶。
公孙度的骨都侯这个名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