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
南朝宋《宋志》:“(晋)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
2、尉
官品参照上条。
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
洛阳置六部尉。
江左之后,建康亦有六部尉,至迟晋成帝咸和六年(332)时已有七部尉,自此未变。
七部尉:江尉在三生渚,西尉在延兴寺后巷,东尉在吴大帝陵口,南尉在草市北,北尉在朝沟村,左尉在清流溪孤首桥,右尉在沙市。
3、方略吏
县置方略吏四人,无品,吏职,但“不与县吏主簿功曹等同列,而与县尉另成一节。”
县丞(官)、县尉(官)、方略吏(吏)皆为一县之“上佐”,县令无权自辟。
四、县属吏
1、纲纪类
功曹、廷掾(只有西晋有,东晋没有)。
2、门下类
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门下史、门下书佐、门下干、门下游徼、门亭长、门下议生、门下循行等等,不一一写出了。
3、诸曹
户曹、法曹、金曹、仓曹(东晋时可能已改名仓督监)、贼曹、兵曹、狱曹、狱小史、狱门亭长、都亭长、驿吏、劝农、校官掾等等,不一一列出。
以上所有“属吏”,全由县令自辟,朝廷不管。
这些属吏全是一种徭役,没有工资。
《晋志》、《宋书·谢方明传》、《徐裕传》、《梁书·安成王秀传》等都提到了这些吏员是没有工资的,以至于刺史、太守看不下去,上奏朝廷为他们讨钱,不成功,梁安成王“简府州贫老单丁吏,一日遣散五百余人”,“百姓甚悦”。
当县吏成了一种苦差事,变成了“力役”,大概是因为有油水的都被豪强占了,剩下的要自己贴钱上班。
五、特殊职位
1、关谷塞道诸尉,第九品。
这个只有在该县有关隘的时候才会设立,归县令管,有兵。
这又是西晋县令权力大的佐证之一。至少在唐代,开元六上关、十三中关之类的关隘,县令无权管,也指挥不了驻扎于此的兵,明清就更不用说了。
2、县参军
县令加将军号时置。
完。
有空再写郡、州级别的官吏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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