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来反驳朝仓彦。
“哦——”朝仓彦故意拖长了声音,紧接着下一秒就立刻开口道:“难道原告代理人认为只有整篇论文代写,才属于论文代写吗。难道部分代写,就不属于论文代写了吗。方才原告代理人所言,完全是狡辩!”
话音刚落,北原的声音又响起道:“如果论文观点本身就是我原告美希子独立产生的,那么所谓实验外包是购买论文代写服务的观点,又凭何以成立。缺乏论文前面数节中的模型,对于拉曼光谱仪探照所作的解读工作,根本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被告代理人一再再而三先是强调所谓的实验外包实质上是购买论文代写的服务,随后又强调我当事人具有放纵对方杜撰实验数据的间接故意。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各位,于博士在读期间已经发表了远远超过毕业要求的我的当事人,她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动机来去实施所谓的学术不端的行为。难道在已经满足毕业要求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还有必要铤而走险,冒着学位被撤销的风险去实施学术不端的行为吗?!”
法庭上,朝仓彦与北原的论辩撞击在一起。
数度的你来我往,犹如骑士对决一般,那锋利的长枪,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这就是法律顶尖从业者之间的对决。
朝仓彦一方主张所谓的实验外包在实质上构成论文代写的购买服务,而北原一方则主张论文的原创性工作均由美希子完成,不构成论文代写。
法庭后排许多的旁听市民已经迷茫了。他们已经不知道涉桉的这篇论文到底是存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了。表面上看起来,实验数据是假的,是杜撰的,但是相关的行为又是实验承包商所做的,似乎怪罪到原告美希子头上有些不公。可是,有关的实验外包到底是不是为了掩人耳目而进行的论文代写,这似乎又不能确定。
这就是法律桉件。
真相永远不得而知。
只有身处其中的当事人才知道。
眼下的外部者都已经陷入了迷茫之中,无从判断。
“朝仓彦教授。”竹泽在旁边低声道,“对方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能够反驳我们。我们手上有之前美希子提交的电子邮件记录,还有生命科学系那张推荐外包实验会社的附注等等,这些客观材料都对我们有利,对方是如何也狡辩不了的。”
朝仓彦看着对面那个年轻人的身影,微微皱了皱眉头,“他的目的不在于证明没有抄袭,而是在于把水搅浑。只要让大学对于美希子抄袭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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