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殷千雪说话说不好,偏偏听力特别好,饶是司徒直念叨的很小声,她还是一点不给面子地复述出来“非礼
、勿视。”声音还不小,就是听着很别扭。
秦寻反应倒还是正常,毕竟林忘忧又不是没穿衣服,只是穿的少了一点,凡界女子穿的更少的都有,露个胳膊又不算什么,用得着那么夸张吗。
“秦寻,你帮我把床上那个鬼东西收了!”林忘忧指着床上的一条长长软软的东西。
秦寻白了林忘忧一眼,对于林忘忧下意识跑过来躲在他身后并且让他帮忙,秦寻感觉很满意,若是林忘忧这次再去找那个司徒直,他肯定再也不要理林忘忧。
秦寻用剑鞘挑了挑床上的那只蓝色大毛虫,原本是想扔出去,却发现有些不同。
秦寻眉头微微皱起,打量着眼前的毛虫。
一般毛虫只有手指长短,以绿皮为主。这只且不说蓝色看上去就像是有毒的,体型也太惊人了点,居然有半剑长短,却是肥肥圆圆的,比剑鞘粗多了,被秦寻剑鞘一挑,居然就近趴在剑鞘上不肯下来了。
“虫子而已,没想到还是有灵性的。”秦寻难得温柔地笑笑,他的温柔是因为今晚林忘忧的表现,至今还死死拽着他腰上的衣服呢。
可那只毛虫不懂啊,看有人对它笑,也对秦寻发出人性化的笑容,赖在秦寻的剑鞘上,还就不肯下来了。
“快把它弄出去。”林忘忧急的跳脚:“我最讨厌虫子了。”
“好。”秦寻就准备把它丢出去了。
“等一等。”司徒直急得脸又红了,有点磕巴地开头:“那个,忘忧姑娘,秦师兄,能不能,把它给我养?”
“不行。”林忘忧残忍拒绝:“我最讨厌虫子了,你养了它,就别跟着我了。”
“我,我。”司徒直是真的急了,他性格腼腆不代表真的完全不会做人,有时候投其所好的事还是会的,比如,林忘忧爱财,他已经领教过了。
所以司徒直急中生智地就开口了:“我师傅说,比妖兽更值钱的是精怪。精怪在进化之前,一般都是虫形,会与普通虫不同。我在想,它可能,是精怪的幼虫。”
当然是实话,即便是急中生智,司徒直也不会像林忘忧一样没节操滴说假话。
其他都是废话,林忘忧的耳朵里只钻进了三个字——很值钱!
“有多值钱?”
“听说门里有位前辈,曾经以一只精怪,为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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