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眸映了漫天霞光,亮得惊人,虽然没有赞不绝口地表达心情,但显然对这把新到手的武器喜欢得不行。师岚野站在边上,目光往她的眉眼描摹,将她的神色尽收眼底。
这对沉云欢来说意义当然非同一般。
这把刀是她亲眼看着铸成的,从一块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东西,经过师岚野这几日成千上万次锻打,灼烧,淬火,在沉云欢越来越期待的注视下,一点点变成如今的模样,成为她的新武器。
“不敬。”沉云欢握着刀柄,指尖从光滑的刀身上轻抚而过,笑着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不敬。”
那日坐在仙琅长阶下想了整整一夜,沉云欢在东方亮起的那一刹,决定从此放弃剑术,改练刀法。
剑是百兵君子,因剑身轻薄,可用双刃,因此衍生了许多优美的身法和剑招,飘逸而潇洒,战斗时不落美观,所以如此好面子的沉云欢年幼时选择了练剑。
而刀是百兵霸王,以砍劈为主,其他撩、刺、拦、斩等其他刀法都需刚劲有力,勇猛疾速,虽然比不上剑术优美,但刀法同样千变,灵活而致命,在战斗中远比剑更实用,这也是大多战场上选用刀为主兵器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刀能够承载巨大的力量和打击,绝不会轻易折断,完全可以为现在的沉云欢砍出一条宽敞且辉煌的血路。
师岚野的锻刀技术相当厉害,沉云欢怀疑他跟镇子上那个铁匠混了很长时间,锻造出来的这把黑刀毫不逊色于沉云欢以前见过的宝贝利器,只是不知刀刃是什么所制,她用指尖弹了两下,声响清脆明朗,刀锋轻鸣,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为它的主人所用。
沉云欢将刀举起,抬头仰望刀刃,越看越喜欢。
满目赤红的火烧云下,墨黑的长刀散发着微光,锋利得仿佛将吹拂而过的春风都切割开来。
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沉云欢笑着对师岚野说:“那就用你给我铸的刀,给参加春猎会的人露一手。”
当然,还差最后一步,因为沉云欢得到新武器后爱不释手,睡觉都要摆在头边上,如此锋利的刀,师岚野都怕自己起身时不小心踩到,因此急需一个刀鞘。
师岚野暂时没有合适的材料,在镇子上买了一块牛皮带回来做,只是这材料有限,尽管师岚野很想将它做得好看,但仍旧是灰扑扑的,看起来很破旧。
好在沉云欢并不嫌弃,宝贝似的将刀合进去,睡觉时放在身边,与自己同床共枕。
二月末,要启程的这日沉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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