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个世界可是有斗兽、魔兽的存在的。
所以,它还是只能来人类社会混饭吃。
不过,一只兔子,想要在人类社会当中过活,那是得多艰难?身边可是一群吃兔子的人啊!
但时光兔显然没太在意这个,它太熟悉人了,以至于不害怕人。
《临江之麋》里讲的就是这么回事,一只鹿从小和一群狗为伴,以至于后面看到狗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过去送人头,然后发生了悲剧。
时光兔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想到了自己可以干嘛:变魔术。
这里的科技什么的落后得要死,应该还处于迷信阶段,那么它这只超级兔子完全可以通过变魔术,混口饭吃啊!
记得就算在它那个时代,魔术师也是有一大群的粉丝的,而来到这里,没准它还能成为一个神棍什么的,整天接受人供奉,自己也不用做什么……
“没错,本帅果然很聪明。”时光兔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很得意。
想到就要马上做,三下五除二,时光兔直接往边上一个大水缸上一跳,然后冲着街上的人哟呵了起来:“愚蠢的人类们,见到本神使为何还不跪下?”
说起嗓门,这兔子的嗓门还真不是盖的,这一哟呵,街上的人目光都移到了时光兔身上。
他们看着那个矮得不像样的家伙站在水缸上,还一脸傲慢的样子,顿时都忍不住乐了起来:
“哈哈,哪来的矮子!”
“他不止是个矮子,也许还是个疯子!神使?哈哈”
人们都满不在乎地对时光兔指指点点的,满怀看热闹的心情看着他。
而人群之中,只有一个身材高挑、披着斗篷的人在淡淡地看着它。斗篷之中,是绿色的瞳孔。
“愚蠢的人类啊!”只要没有面临真正的危险,时光兔就一点害怕都不会有,此时的它也就有点紧张和警惕罢了。
它放着自己的嗓子,十分高傲地将一只爪子抬了起来。
嚣张的兔子可不是文莉莉和列司白称呼它的,它狂起来那是十分有底气的:“聆听主的神谕啊,化开这些愚民的无知吧!”
这时,终于有人惊讶地发现,时光兔举起来的,居然是只毛绒绒的爪子!
“啊!妖兽啦!”
“神使大人啊,原谅我们的愚昧吧!”
一些心理弱小的人直接跪了下来,开始相信起时光兔了。
毕竟这是个神学昌盛的世界,人们内心中都相信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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