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不过是为了留住儿子儿媳在身边。
于长乐夫妻来说,目前两个人虽然收入相对稳定,可两个人的身体都不好,经济上也有限。且他们相互之间的感情也正在修复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私人空间。所以长乐的意思,还是希望父母再帮一年的忙。
可惜,父母的重点一直都偏航。
幼儿园最终还是去上。三丰说其他孩子都去了,阿初不去,面子上怎么下得去。长乐把学费送来时,三丰点都没点,只说:“吃饭了不曾?你妈擀的好面条,你在城里一定吃不到。”
春仙下大功夫下的一锅面条,长乐扎扎实实吃了两海碗——要知道,他的身体不好,吃多了总是难以消化。但是母亲的手擀面,山珍海味难以比拟。更何况他知道这是母亲对他的偏爱——长健他们可吃不着,这是母亲专门单独为他做的。
别扭的爱就这样别扭的存在着。
可怜年幼的阿初,好像被迫活在磁铁的同级之间。
那年村里通了电话线,家家户户都开始装上坐式电话。家里的黑白电视机因为太晦气,所以三丰决定买一个彩色的回来。
这本是很平常的一天,但大巴车开过市场时候,罗初看到了爸爸。
天然的血缘引力催动着阿初。阿初隔着玻璃大声喊:
“爸爸!爸爸!爸爸我是阿初!”
长乐在惊诧中回过头来,把阿初从车窗中抱出来,用他的胡子来蹭阿初。父女两个嘻嘻哈哈,好生幸福。
李春仙瞅着阿初,对三丰道:“亲生的毕竟是亲生的,咱们俩再怎么用心,比不得他们一见面就这样腻歪。”
三丰没说话,只得下了车去和长乐打招呼。
当时,长乐是在市场里买一个水桶。店主要五块钱,长乐只愿意给四块九。为了省下一毛钱的便宜,长乐跟店主争了好半天。
三丰站在边上,低着头听。如今他的退休工资已经翻了倍,经济上比从前要好得多。五块钱的水桶对他来说,是合理的,是便宜的。儿子为了这一毛钱在这里争来争去,他都觉得有些不大好看。
当店主找回一毛钱后,父亲笑嘻嘻把一毛钱塞到了罗初的手里。
后来他们发现,长乐兜里比脸还干净,出门的时候就带着五块钱,所以连一碗凉皮都没能给父母买——大约是因为见了阿初,所以他执着地要店主找回一毛钱来给女儿零花钱。
阿初那时候已经学过算数,她知道,那时候的一毛钱可以买两个西红柿,一斤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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