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到了一个月的期限,王有志套上牛车,装上一千块香皂带着韩文和王大志再次出征临安府!自从上次完成了抢劫金库的任务后,韩文的地位就飞速提高,范崇山被提拔为质检员后,韩文就成了王有志的勤务兵。
王有志发现韩文很聪明,学东西很快,又忠实,他好像还认识一些字。这样王有志觉得韩文来历不一般,仔细询问后,韩文说他们家是北斗堂,韩愈之后。而非韩琦的画锦堂,跟韩琦没有任何关系。他父亲生前就是东京城外运河榷场的一个小吏,家里好几代都没出什么大官。王有志想想也对,如果是高门大姓的嫡系子弟,怎么可能落得这般境地?但他也非常失望,怎么一直就没有收到一个血统高贵的世族子弟来做他的小弟呢?
不过这样也好,会比较忠诚。王有志准备把韩文当作自己的助手来培养。韩文也很争气,学习和训练都很努力,也很眉眼高低。他在龙王镇的三个月营养很好,训练强度也大,韩文已经明显比刚被捡回来时健壮多了,个头好像也稍微长了一点。王有志觉得自己和韩文情同父子。韩文也确实按当时的习惯,想认他当干爹。不过他还是更愿意让韩文管他叫大哥,看惯了三国,他对当义父一点儿也不感冒。
王老板作为一个后世江浙地区的时髦青年,他非常衣服和鞋子。宋代没有名牌成衣,自然要找好的裁缝用最好的料子,做一身漂亮的衣服。王有志领到一千贯政府贷款后,他就拉着高全一起到临安县城去,找最好的裁缝铺,用最好的料子,做一身衣服。但高全觉得自己整天在家里领着孩子们劳动学习,没必要穿多好,事情这么多,也没时间去县城。
王有志就自己去了,他改良了宋代的长袍把腰收紧了,又加了云纹的垫肩,显得肩宽腰细,如同后世动漫上的少侠。整身衣服外加新买的小黄牛皮靴子, 一共花了二十两银子。贵是贵了点,但王有志觉得很值。
他在裁缝铺发现虽然南宋的铜镜技术已经很完美,磨好的铜镜跟后世一般的玻璃镜差不多清楚,但没有穿衣镜。这让他穿了一身新衣服,却看不到自己超帅的摸样,不免有些遗憾。但这也让他造玻璃的冤枉更强烈了,造出来一定可以赚大钱!
当然,他也给王大志和韩文买了新衣服新靴子,还给高全定做了一身,尺寸他已经在家里给他量好了。王老板不是只顾自己的黑心老板,他对自己的创业团队还是很上心的,毕竟他们要穿得不好也给自己丢人不是。
美中不足的是,一身光鲜的王老板,还是要坐牛车去临安府。他 当然也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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