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厮杀声,伴随鲜血飞溅的泼洒声,再次回荡在黑斯廷斯的耳畔。
战场杂乱的步伐,铿锵的刀剑,声嘶力竭的呐喊……一切与战争有关的象征,都像血管里奔涌着的血液,如此鲜红,如此激烈,如此令人着迷。
黑斯廷斯的眼前,在雇佣兵团浴血厮杀的童年,往事浮现。
“绝不后撤!”
“我们是彼此的矛与盾!”
“活下去,找到奥尔里诺村一个叫安娜的姑娘,告诉她,我深爱着她,无法娶她,深感愧欠……”
黑斯廷斯身材矮小,年仅十岁,向来是战场上最为灵巧的那一个。
他的臂力无法挥舞成年男人才能使用的单手剑,便用匕首作为替代,日夜磨砺杀人技巧,成为战场上最不容忽视的存在,并得到团员们的认可与敬畏。
终于,黑斯廷斯取得佣兵团长的信任,成为佣兵团内的二把手,并在一场大胜后的酒宴结束后,割掉了佣兵团长的首级。
他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农民,葬身于佣兵团的烧杀掳掠。
黑斯廷斯穿戴上父亲的皮甲,拿上精铁锻造的祖传匕首,提前来到佣兵团前进线路上的森林,装作当地向导,成功取得佣兵团长的信任,并在佣兵团里一路升迁,最终完成复仇。
至今,黑斯廷斯仍旧忘不掉,佣兵团长在看到自己亮出锋刃时,那双惊恐而绝望的眼睛。
他已经垂垂老矣。
因为战争的后遗症,他永远无法留下子嗣,于是将黑斯廷斯当做义子,全力教导与栽培。
多年来的劫掠,让佣兵团长取得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取得的财富,于是他褪去那副豺狼的外衣,变得温和、友善、仁爱,甚至会资助修道院、收养战友遗孤、施舍贫民,俨然换了一副面孔。
黑斯廷斯曾无意间听见牧师与佣兵团长的谈话。
“即使是犯下这些罪孽的我,也可以得到救赎?”
“是的,我们都是主迷失的羔羊,只要虔诚悔过,灵魂就能得到净化,死后依旧能够升入天堂。”
“赎罪就行?”
“那要看阁下的诚意……”
一手交钱,一手拿赎罪券。
战友的遗孤兴高采烈的围在他的身旁,和蔼可亲的老头亲昵抚摸他们的额头。
他跪在十字架前,头发花白,脊背佝偻,眼睛泛着婆娑的泪光,与牧师一起吟唱着福音。
佣兵团长已经是个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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