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侃侃而谈。)总而言之,一旦预见到可能存在的欺骗性,就有可能好好观看;在见与所见之间斟酌选择,将事物华丽的外表层层剥去,也许就足够了。当然,要做到这些已经很难了。
说到那少年,我先记起的是他的留影,然后才记起他真人的模样(后面你就会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另一方面,相比她的留影,我确定我更清楚地记得那女人真人的模样。她纤瘦高挑,用这两个词来描述她的样子其实还不够贴切。她穿着一件算是黑色、算是修长、算是漂亮的皮大衣。那天上午的风(现在不算微风轻拂,也不冷)吹起她的金发,勾勒出苍白阴郁——这两个词也不够贴切——的面庞,她漆黑的眼睛衬得周围的世界静止而孤独。她的目光犀利如两只迅疾的鹰,如两道冲向虚空的洪流,又像是两股由疾风裹挟的幽绿的淤泥,落在猎物身上。我形容不出来,只能试着去感受。像我刚才说的,由疾风裹挟的幽绿的淤泥。
公平地说,少年的穿着相当体面。他戴着一副黄手套,我敢说是他哥哥的,他哥哥读的一定是法律或社会学;看到手套的指尖从外套口袋里露出来真是滑稽。有好一会儿我没看到他的正脸,只看到侧面,他的侧影看上去并不笨,像受惊的鸟儿,像弗拉·菲利波[插图]画笔下的天使,像一块米布丁。从这个少年的背影看来,他想学柔道,还曾为了一个观念或者一个妹妹跟别人打过几架。刚满十四岁,也许有十五岁,看得出来他衣食无忧,但是从父母那里一定要不到一分零花钱,所以即便只是买一杯咖啡、一盅白兰地或者是几支烟,他都要和小伙伴们合计好一会儿才能决定。他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想着女同学们,或者想着要是能去电影院看场最新上映的电影,买几本小说、几条领带、几瓶绿标或白标的威士忌该有多好。在家里(他家一定是体面的,中午十二点准时吃饭,墙上装饰着浪漫主义的风景画,门厅黑洞洞的,玄关立着一个桃花心木做的伞架),时间缓缓流淌,他要成为母亲的骄傲、父亲的翻版,要写信给住在阿维尼翁的姨妈,要好好学习。所以他更愿意待在街上,十五岁的他拥有整条河流(尽管他兜里没有一分钱)和这座神秘的城市,拥有门上的标牌、战战兢兢的猫群、三十法郎一袋的炸薯片、对折了两次的色情杂志、像衣兜一样空空荡荡的孤独、对美好邂逅的渴盼,以及对新鲜事物的热爱,它们像风和大街一样触手可及,即使他无法完全理解,也依然能够让他全情投入。
那个少年,或者任何一个少年的生活轨迹都大致如此,但现在尤其是他,落了单,被金发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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